以有為 作無為之事
以無為 行有為之實
A team 只是個feel而已!!也是實際存在的!!
哈~太玄了!!其實也是可以解釋許多事!!這些事自己去發覺吧!!
我要強調的是有為無為而已!!
老子說的比較多!!
-------------------------------------------------------------------------------------------------------------
老子道德經:第 二 章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譯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為美,於是就有了令人嫌惡的醜;都知道善之所以為善,於是就有了反面的不善。所以,"有"與"無"相互突顯,"難"與"易"相互促成,"長"與"短"相互顯現,"高"與"下"相依而存,"音"與"聲"相互陪襯,"前"與"後"相互照應--這些"名"相反而相成,遷延不居而不獨立自足。因此,聖人從事于無所成名的事務,施行無須仗名立言的勸教,坦蕩迎候萬物的湧現與流變而不抵觸畏避,生養了一切並不拘系自有,做成了什麼並不執為仗恃,成就了事業並不矜居功名。就是因為他不矜居功名,所以他不會消逝。
【解釋】
〈1〉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這段話的文義並不難理解,但它與上下文的承接關係卻頗值揣摩。
聯繫上下文的承接關係並綜合道論的整體思想看,老子羅列這"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的目的是為了緊承上章的"名可名,非常名"之說,借"名"的基本特徵來說明有名存在(即"有種有樣"的具體存在)的存在方式(即"物之道")的某種缺陷,以便借此而提出一套更符合於道的存在範式。老子覺得:美之所"以"(依賴、仗恃)為"惡",並非其有本質之美,"善"之所"以"為"不善",並非其有本善之根。"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說明許多具體的名狀--如有、無、難、易、長、短等--都離不開對立影子的映襯,它們相反而相成,遞相嬗變而不獨立自足,顯示了有名存在生存基礎的自相矛盾性,以及不足以長存的遷延不居性,理想的存在方式應該對此有所超越。老子的思路是:既然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那麼,理想的"取名"方式就不應只有不無,只難不易,只長不短,只高不下,只發音不發聲,只處前不處後……或相反,而應是不有不無又能有能無,不難不易又能難能易,不長不短又能長能短,不高不下又能高能下,不發音不發聲又能發音能發聲,不處前不處後又能處前能處後……這"不有不無不難不易不長不短……"就是下文提出的"無為";這"不有不無又能有能無,不難不易又能難能易,不長不短又能長能短……"就是道論所崇尚的"無為而無不為"。這一段話是老子得以導出道論的一系列主張的前提。
〈2〉聖人
具有某種理想人格形態的人即"聖人"。不同的思想流派推崇不同的理想人格,因而不同的流派有不同的"聖人"。老子所說的"聖人"是指以"玄德"為趨求而行于"大道"的人,通常是指具有這種理想人格形態的組織管理者,或人群社會的統治者。
〈3〉處無為之事
"無為"的這個"為"字的準確詞義即"成為"或"是"的意思(與英文的be相當),"無為"即在"取名"問題上無所成為或無所是之義,義指不滯於名而柔弱靈動。"處……之事"是一種作為,"處無為之事"即老子道論提出的無所成為的作為--"為無為"。
"為無為"是一種做事方式,並不是不去做事。這種做事方式保有混沌無名所具有的無限演展能動性,柔弱靈動地進行自我展布,順任于情勢之自然而展身做為;做事時不以"成名"為指歸,不做仗"名"逞能之事;能懂得適時抽身,不讓自己充當某一具體的角色而起著無法抽離的支撐作用,不因做某事而使自身專化、特化。人們常常為了有所成為而作為,英文更有"To be is to do"的勸進格言,相比之下,老子的無所成為的作為令人耳目一新。
〈4〉不言之教
"言"即依名作判,仗名立言。具體表現為對審美、價值(即美惡、善不善)的評判,對事物特性的斷言,以及對事物演變前景的預測等。"名"之遷延不居使老子覺得仗名立言不可靠,故有"不言"之說。鑒於統治者常常利用權威扶植"唯一真理"來說教,宗教迷信總是借助"預言"而欺人,有時則兩相勾結挾神帝之名以令天下,老子的"不言之教"自有其產生的背景。
〈5〉萬物作焉而不辭
"作"指萬物的湧現與流變,"不辭"即不推辭、不抗拒、不畏避。"萬物作焉而不辭"即坦蕩迎候萬物的湧現與流變而不畏避抗拒。
這說明成大道者要有準備面對各種可能境況的大無畏之心。
〈6〉生而不有,為而不恃
製成某器具、成就某事業功果、創立某學說、養育兒孫等都可以說成是行為者的"生養"。"生而不有"即生養一切而不拘系自有,即老子所說的"有餘以奉天下"。"為而不恃"即做成了什麼並不執為仗恃。生養的兒孫、做成的器具、促成的事業功果,以及學成的絕技秘智等都可以說成是自己做成的東西。這些只作為人生的借持而不作為人生的依賴即"為而不恃"。
〈7〉夫唯……故……
此句式在老子道論中多見。"唯"本義為"只有",在此因果句式中,用來強調前提的充分性,有僅此前提就足以導出彼結果的意思。句式可解為"就是因為……所以……"或"正因為……所以……"。
【評析】
本章以名的基本特性來喻示有名存在的基本特徵,說明事物的相互依存性以及事物遷延流變之不可避免性,並借此而提出了一些基本的行為準則,即"無為"、"不言"、"不辭"、"不有"、"不恃"、"不居"等。
名之不獨立自足說明執求"成名"之不可取,這就是"無為";美醜善惡之不可偏舉說明太過主觀太過逞強的揀擇指謫之不可取,這就是"不言";一切皆流無物常駐說明沒有什麼東西能夠被真正保留,這就是"不有";一切有名存在就像遲早會融化崩解的冰山一樣靠不住,人所做成的什麼,促成的事業也概莫例外,這就是"不恃"、"不居"。這些準則在老子道論中是深得於道的"玄德"的體現,因此,本章已經相當完備地提出了老子道論所要提出的基本行為主張。
本章雖未見一"名"字,但談的就是有關"名"的問題。現代科學通常都是在狀態複合空間(即相空間)中構築一定參量的系統模型來描述物件物的綜合狀態。這種描述所依靠的是非常精緻的數學語言。而在傳統的日常語言中,我們通常都是給物件物冠以這樣或那樣的謂詞(或通名)來描述它們的綜合狀態:一對相反相成的概念常常就構成了藉以描述的一維,許多對相反相成的概念就可以構成一個多維的"狀態複合空間"。這些主要由表示屬類的名詞、表示屬性的形容詞,或表示運動狀態的動詞等組成的謂詞表述在中國古代哲學中就稱之為"名"。給物件物冠以這樣或那樣與之相適應的詞語就是"冠名"。通過"冠名"而對事物作描述就是"名狀",難以作這種描述就叫"無以名狀",或如老子所說的"繩繩兮不可名"、"不知其名"。所謂的"名實相副"就是指對事物所作的"名狀"與它實際的狀況之間的符合性。這是中國古代各家流派都非常強調的原則,老子在對"名"的為難與審慎中表現了相同的思想傾向。
事物的存在狀態被映射到各種各樣的"名"作表徵之後,事物的狀況就表現為事物的"名狀",它包含事物在名的序列中占居的地位--"名位",以及相對應的職權--"名職",事物的變化(對應於系統在狀態複合空間中的運動)就表現為事物的"名變"。在名實相副的原則下,行為體之"成名"或"名變"更應看成是一種自身狀況的調整,而不能僅僅看成是外界的隨意賦加。這種調整就稱之為"名於…名"。因此,行為體的運動變化既表現為事件叢林的行進,也表現為眾名世界的旅遊。處事求利,適名求安。老子道論既是事件叢林的行走指南,也是名界旅遊的"安名告示"。
--------------------------------------------------------------------------------------------------------------------------------
吃飽太閒翻了一下高中課本!!
轉自
http://w3.estmtc.tp.edu.tw/daode/02.html

道德经阅读 读《道德经》会发现因为各种版本或者内容不同,或者标点位置不同,表达的意思可能会相反。所以我取帛书《老子》来理解《道德经》。下面是第一章的原文。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眇之门。 一种翻译是:可以用言语表述的道,就不是永恒的道;可以用言语说出的名,就不是永恒的名。无名是天地的始端,有名是万物的根源。所以经常没有欲望,以便观察无名的微妙;经常有欲望,以便观察有名的端倪。两者出于同一个源。名称不同,指的是同一个道。无比玄妙深远,是洞悉一切奥妙变化的门。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多数翻译在翻译无欲时就翻译成没有欲望,但是在翻译有欲时不翻译成有欲望,而是翻译成有意识,或其他意思。我认为多数翻译和理解不将有欲翻译成有欲望符合宗教和社会倡导的减少欲望的理念。 对这一章的理解应是:我们用名称和讲解来认识道,而在内心去掉名称的束缚来理解道的含义。 第三章说: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这里的无知无欲应该不是说教人没有知识和欲望,而是让人知道无知无欲的境界,就像理解恒道和无名一样。有人虽然有深奥的学识,但应知道有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道,这样就会虚心谦下,而不会轻举妄动。 第二十二章说:炊者不立,自视者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 这一章简要地说就是自以为是、急功近利和贪食的人是令人厌恶的,有欲望的人不这样做。但是按照世俗的理解自大,急功近利或是贪食是贪欲的结果。而老子却说:有欲者弗处。 要想理解老子“欲”的意思,应该了解《道德经》中心思想。《道德经》的中心思想讲的是道德,但是他只描述了道德的表现或特点,没有给出直接的描述,这正符合他开始所说:道可道也,非恒道也。所以我们要自己用心灵去体会。下面是老子对道德的主要描述: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第四十九章)报怨以德。(第六十三章)所以要以善和信对待任何人,要以德报答怨恨。 第六十三章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抱怨以德。 我们如何理解这些:欲无欲,为无为,学无学,事无事,行无行,味无味。我们把欲、为、学、事、行、味这些看作是有欲的行为,但是要达到恒道的结果,就是无欲、无为、无学、无事、无行、无味。这里的“无”应解释为无名或不能用言语和文字表达。道恒无名指的是道没有名字或者是道不能用言语和文字表达。凿户牖,当其无有,室之用也。建造房屋最后用的是空的地方。所以“学”可理解为学习通过各种感官可接触的道,“无学”是认识所学恒道的本义。“学无学”可解释为“学恒道的学”。 现在能够把第一章的有欲和无欲的关系解释为此二者出于同一个源,或者说此二者同时出现,就是欲无欲,名称不同,指的是同一个道。无比玄妙深远,是洞悉一切奥妙变化的门。 第六十四章说: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某也。其脆易判,其微易散。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乱。合抱之木,作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蔂土。百刃之高,始于足下。为之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从这一章我们可理解做事要自始至终认真去做,要慎始若终。如果执意而为就要失败。所以,这里理解“为无为”就是慎始若终。“欲不欲”就是我们虽然有日常所需,但不会追求所谓高雅时尚稀有的东西。“学不学”就是通过学习而不会再犯众人以前犯的错误。 第七十九章说:天之道,犹张弓者也,高者印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又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 上面理解“为无为”就是圣人做事不会居功自傲或占有,而是功成身退。 第四十章开始说:上士闻道,堇能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 让我们记住《圣经》来自 上帝的智慧。 43“你们听过有话说:‘要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44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迫害你们的祷告。45这样,你们就可以作天父的儿女了。因为他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46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做吗?47你们若只请你弟兄的安,有什么比别人强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做吗?48所以,你们要完全,如同你们的天父是完全的。”(马太福音第五章43-48节) 4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6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8爱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4-8节)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路加福音第十章 25-28 节说: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是怎样念的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如己。”耶稣对他说:“你回答得正确,你这样做就会得永生。”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18-25 节说:有一个官问耶稣说:“善良的老师,我该作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善良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没有善良的。诫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听见了,就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些话,就很忧愁,因为他很富有。耶稣见他变得很忧愁,就说:“有钱财的人进 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 马太福音第五章 43-48 节说:“你们听过有话说:‘要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迫害你们的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做天父的儿女了。因为他叫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只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做吗?你们若只请你弟兄的安,有什么比别人强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做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如同你们的天父是完全的。” 在《旧约》里告诉以色列人及其先祖遵守的是律法,首先给亚当和夏娃的律法是不可吃智慧树上的果子。然后告诉他们的儿子该隐不可杀人。随着犯罪的增多,律法也越来越多。到了摩西时代就有了《旧约》的律法。我们知道律法本是好的,律法是用来惩戒犯罪的,人不应该违反律法。但是人们却不能遵守律法,这是因为人们心里的恶念。就像我们知道偷盗或作假见证是违法的,但是我们心里的贪念和虚荣却驱使我们去做违法的事。所以就像《旧约》预言的那样人们要在心里除掉恶念。 耶利米书第三十一章 31-33 节说:看那,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这约不像是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侯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约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 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是耶和华说的。 以西结书第三十六章 24-27 节说:我必从列国带领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领你们回到本地。我必洒清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绝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颗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遵守遵行我的典章。 这预言就是《新约》耶稣传讲的爱,两条最大的诫命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如己。人如果有了爱就在律法之上,不再受律法的约束。就像一个充满爱的人不会再想到偷盗或做假见证,当看到一个人没有吃的就会给这人吃的,没有穿的就会给这人衣服。而律法是为了惩戒人准备的,不会有人说没有偷盗过要得到奖赏。爱是我们得到的恩典,爱让我们获得永生。 罗马书第十三章 8-10 节说:你们除了彼此相爱,对任何人都不可亏欠什么,因为那爱人的就成全了律法。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爱就成全了律法。 我要探究天下所学之道本为一。但对一个字的不同理解,各经文的意义会相差甚远。 论到圣经中的十诫“不可杀人”,马太福音第五章 21-22 节说:“你们听过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凡骂弟兄是废物的,必须受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白痴的,必须遭受地狱的火。” 如果我们做到不向弟兄动怒且爱人如己,就不再受诫命“不可杀人”的约束。 道德经第四十九章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徳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徳信。第六十三章说:报怨以徳。第三十一章说: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这里清楚地说:有道者和君子不参加战争。对于其他人,如果穷追“不得已而用之”的意思可能得到不同的结论。但是如果一个将上战场的人知道战争结束后要参加如同为亲人或邻舍举办的葬礼,就没有任何理由参加战争。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圣人虽然知道有人冒犯或亏欠了自己,并且掌握充分的证据,但也不责怪那人或向其追讨。 六祖坛经决疑品第三说:使君东方人,但心净即无罪;虽西方人,心不净亦有愆。东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国?凡愚不了自性,不识身中净土,愿东愿西,悟人在处一般,所以佛言,随所住处恒安乐。使君心地但无不善,西方去此不遥;若怀不善之心,念佛往生难到。今劝善知识,先除十恶,即行十万,后除八邪,乃过八千,念念见性,常行平直,到如弹指,便睹弥陀。 六祖坛经决疑品第三说:善知识,常行十善,天堂便至;除人我,须弥倒;去邪心,海水竭;烦恼无,波浪灭;毒害忘,鱼龙绝。自心地上觉性如来,放大光明。外照六门清净,能破六欲诸天,自性内照,三毒即除,地狱等罪,一时消灭。内外明彻,不异西方。不作此修,如何到彼? 六祖坛经决疑品第三说:师言:“吾与大众说无相颂,但依此修,常与吾同处无别。若不作此修,剃发出家,于道何益!颂曰: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众恶无喧。若能钻木取火,淤泥定生红莲。苦口的是良药,逆耳必是忠言。改过必生智慧,护短心内非贤。日用常行饶益,成道非由施钱。菩提只向心觅,何劳向外求玄?听说依此修行,天堂只在目前。” 十善的第一善为“不杀生”。关于什么是“不杀生”,已探讨争论千年。我这样的凡夫如果痴迷于知道何为生,可能要到学校学习生物课了。或心生异念妄解什么是“不杀生”就要走入邪途。 六祖坛经自序品第一说:惠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乃于四会,避难猎人队中,凡经一十五载,时与猎人随宜说法。猎人常令守网。每见生命,尽放之。每至饭时,以菜寄煮肉锅。或问,则对曰:但吃肉边菜。 惠能理解的“不杀生”就是“不可杀人”。惠能虽有慈悲怜悯之心,放生捉到的猎物和不吃捉到的猎物,但也吃肉边菜而不愿猎人因吃的食物感觉羞愧。 我们不能痴迷,也不可自欺。罗马书第十四章 20-23 节说:不可因食物毁坏 神的工作。一切都是洁净的,但有人因食物使人跌倒,这在他就是恶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使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是善的。你有信心,就要在 神面前持守。人能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人疑惑而吃的,就被定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摩西律法规定不可吃不洁净的食物(利未记第十一章),但耶稣基督是要我们心里洁净。约翰福音第一章 17 节说:律法是籍着摩西颁布的;恩典和真理却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马可福音第七章 18-23 节说: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难道你们不了解,凡从外面进去的不能玷污人吗?因为不是进入他的心,而是进入他的肚子,又排入厕所。”(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耶稣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玷污人;因 为从人心里发出种种恶念,如淫乱、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毁谤、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玷污人。”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40-41 节说:无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了里面吗?只要把杯盘里面的施舍给人,对你们来说一切就都洁净了。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 20-21 节说:法利赛人问:“ 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 神的国来到,不是眼睛看得见的。人也不能说:’看哪,在这里!‘或说:’在那里!‘因为 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约翰福音第四章 23-24 节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敬拜他。 神是灵,所以敬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